广西退休职工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 25年 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 累计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25年(含300个月),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 退休年龄与缴费年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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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满25年,退休后无需再缴费即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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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满20年,退休后同样无需再缴费。
二、特殊情形处理
- 未缴足年限的补缴
若退休时未缴足25年,需以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比例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 断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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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将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但会影响报销额度和重大疾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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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用尽后,门诊、住院等保障将暂停。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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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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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单独缴费,退休后同样需累计满25年才能享受待遇。
以上规定综合了广西自治区及南宁市的相关政策,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