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合作医疗统筹账户(即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年度额度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年限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
- 连续参保满12个月以上职工
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8万元 (即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 连续参保不足12个月职工
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4万元 (即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二、个人账户年度额度
- 每年个人医保统筹账户的累计支付上限为 2000元 ,用于支付门诊、药店等小额医疗费用。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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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支付限额,超出部分需自费或通过大病医保等补充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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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年度限额可能因天津市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天津市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