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根据参保人员类型和年龄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在职职工划入标准
- 年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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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含)以下 :按本人缴费工资的3%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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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不含)以上 :按本人缴费工资的3.5%划入个人账户。
- 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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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调整为50%(退休人员仍按4.2%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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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 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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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与在职职工相同标准,但按实际缴费月数一次性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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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70周岁以下按上年度基本养老金的2%划入,70周岁及以上按2.5%划入。
二、退休人员划入标准
- 基础标准
- 按本人上年度退休金基数的4.2%划入个人账户。
- 保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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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周岁以下 :若划入金额不足360元,则按360元标准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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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周岁及以上 :若划入金额不足420元,则按420元标准划入。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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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用途 :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结转使用和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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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个人账户月划入金额与职工月缴费基数挂钩,缴费基数在全省平均工资150%-300%范围内的,每月增加10-30元。
以上标准综合了济宁市医保政策文件及最新调整规定,适用于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