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
河北省社保缴费起始时间需根据参保类型区分说明:
一、城镇职工社保
-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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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起始时间 :1992年12月31日前依法确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视同缴费年限,1993年1月1日起所有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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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和个人按工资比例共同缴纳,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
- 其他险种
-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均从1992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1993年1月1日起与养老保险同步实施。
二、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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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起始时间 :2009年,河北省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要求农民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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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纳满15年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约139元基础养老金(2023年数据)。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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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1995年、1997年等年份国家出台政策规范养老保险制度,部分地区从1993年、1996年或2005年补缴或建立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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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主体 :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社保缴费时间可能因改革阶段不同而有所差异,部分资料提到2014年10月全面纳入社保体系。
建议根据具体参保类型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