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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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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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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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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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以上的部分,报销65%。
- 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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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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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以上,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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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 其他特定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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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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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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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50%。
- 门诊慢性病待遇 :
- 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统筹基金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50%的比例支付。
- 普通门诊药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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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4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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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居民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60%比例支付。
- 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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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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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乡居民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的比例支付。
综上所述,浙江省的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医疗机构等级以及特定人群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以便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