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无锡大病医保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保障对象 :
- 无锡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 保障范围 :
- 对参保人员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上的部分给予保障。
- 起付标准 :
-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原来的1.7万元调整为2.1万元。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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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1.8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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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70%;三级医院报销60%。
- 门诊特殊病种 :
- 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办理:参保人员患病经市级医疗机构的授权医生鉴定,由医院医保办(医务科)确认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在鉴定医院医保办或医保大病专管员处登记,并可直接约定就医医疗机构(本院或其他医院),由约定医院按医保待遇结报(放疗除外)。
- 异地就医 :
-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划卡结算时,已实现了异地实时结算;未实时划卡结算的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回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报销时,大病保险待遇也将与基本医保待遇一起,一次性报销到位。
- 激励政策 :
- 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参保人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 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 :
- 药品目录》和《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全自费除外)。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人员因大病所产生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政策动态,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