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标准如下:
- 基本医疗统筹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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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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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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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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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属):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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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省属):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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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按首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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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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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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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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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的合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按不同比例承担。具体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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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个人负担40%,统筹基金负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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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个人负担50%,统筹基金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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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属):个人负担60%,统筹基金负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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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省属):个人负担70%,统筹基金负担30%。
-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合规费用(包括住院、门诊特殊病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按90%比例支付,支付限额为34万元。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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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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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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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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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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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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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一级及未定级60%,二级和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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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一级及未定级70%,二级和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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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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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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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3000元。
这些标准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