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的医保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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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物 :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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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物 :由阜阳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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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必须符合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条件,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并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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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 普通住院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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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和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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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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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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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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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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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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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增加1倍;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
- 门诊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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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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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报销比例为55%,年度内报销限额2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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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其他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年度内报销限额2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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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患病后经认定符合70种疾病范围的,门诊看病拿药的费用一个度内比照一次住院的方式报销,最低起付线为200元,最低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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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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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患者申报我省规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的,经医疗专家认定后,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 其他 :
- 药品和中药饮片 :自2025年元月1日起,将芪芍真武颗粒等25个医疗机构制剂、人工麝香等8个中药饮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这些报销范围和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