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的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以下是曲靖市医保报销比例的一些关键点:
- 普通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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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30元,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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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60元,报销比例5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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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9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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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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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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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50%至60%。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报销比例为60%,不符合的为50%。
- 大病保险待遇 :
- 个人累计超过1万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1万至10万元部分60%,10万至15万元部分70%,15万元以上部分80%,没有封顶线。
- 特殊门诊和慢特病待遇 :
- 慢性病病种和特殊病病种在备案后,参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
- 学生、儿童和老年人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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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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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及以上老年人 :报销比例通常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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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这些比例和规定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调整,因此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曲靖市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和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