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医保政策已经实现了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具体来说,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供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共济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以及购买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健康补充医疗保险。
实现家庭共济的渠道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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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对象都是职工医保 :参保人可以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业务办理-个账直系亲属转移,实现账户余额的互相转移和共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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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对象既有职工医保,也有居民医保 :参保人可以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业务办理-医保家庭账户管理,建立家庭账户,实现家庭共济使用。
此外,南京的医保政策还规定,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的部分,经参保人员本人授权后,可以共济给在南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因此,南京的医保确实支持家庭共济,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上述渠道进行操作。建议参保人员先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相关APP了解具体操作步骤,并确保所有共济对象都已参加南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