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城乡居民医保孕妇生产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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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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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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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疗机构:65%
- 定额支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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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分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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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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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
- 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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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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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 分娩和流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
- 顺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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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的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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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为:顺产1000元,剖宫产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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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职工配偶生育保险生育补助金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再补助
- 异地生育报销 :
- 异地生娃能报销的费用相对低很多,例如在湖南生娃,顺产报500元左右,剖宫产报1000元左右
- 并发症或合并症医疗费用 :
- 因住院分娩引起的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支付
综上所述,城乡居民医保孕妇生产的报销比例和额度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是否享受生育保险、以及是否在本地或异地生育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孕妇在生育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