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139元报销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 住院补充医疗保障 :
- 报销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部分,扣除1.8万元免赔额后,按70%比例报销。
- 门诊慢特病补充医疗保障 :
- 报销64种慢特病的门诊费用,仅限社保目录内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共用1.8万元免赔额,非既往症可以报销70%,既往症只能报销40%。
- 医保目录外住院合理药品补充医疗保障 :
- 报销医保目录外的住院合理药品费用。
- 特殊药品、特殊医疗耗材医疗保障 :
- 报销特定药品和医疗耗材费用。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 报销范围限签约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0元,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类型不同,最高支付限额也有所区别。
- 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 :
- 报销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意外伤害门急诊费用,起付线100元,报销90%,年度限额3000元。
- 异地就医报销 :
- 普通门诊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待遇报销政策,具体报销比例会有所调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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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了解保险条款 :参保人应详细阅读“琴岛e保”的保险条款,了解具体的保障范围、报销比例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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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缴费 :为确保保障待遇,参保人需按时缴纳139元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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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保存医疗资料 :在需要报销时,参保人应妥善保存住院诊断书、医嘱证明、医疗和用药明细、住院发票等相关资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范围和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青岛市医疗保障局或相关保险公司发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