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常住异地、市外转诊和市外急诊的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 :
- 按本市门诊特定病种费用报销规定执行。
- 未经核准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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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额病种门诊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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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病种门诊核准医疗费的基金支付比例为50%。
- 享受特定病种待遇的参保人短期离开(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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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书面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后,短期离开期间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费用可按市内就医规定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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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间段内,在市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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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回本市的,应书面办理取消备案手续(离开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能提前注销)。
- 普通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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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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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50%。
- 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转诊至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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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所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按50%比例报销,每年支付限额为1500元(含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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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转诊疾病的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
- 大学生参保人在寒暑假期及休学、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 :
- 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的,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按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的比例报销。
- 统账结合退休人员 :
- 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从94%统一提高至95%。
- 市外转诊备案住院 :
- 报销比例与市内就医报销比例一致,取消市外转诊需转往省内的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
综上所述,珠海市外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并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到最高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