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杨刚案是一起典型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涉及受贿、滥用职权等多重罪名,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案件核心问题包括对抗组织审查、权钱交易、亦官亦商、十八大后仍不收敛等,性质恶劣且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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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违法事实清晰:杨刚被查实存在转移销毁证据、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干预土地承包、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工程利益等行为,涉案金额巨大。其长期与私营企业主勾结,形成利益输送链,严重破坏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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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投案但难掩罪行:杨刚在2020年8月主动投案,表面配合调查,但审查显示其问题贯穿党的十八大至十九大期间,属于顶风作案。投案行为虽可能减轻处罚,但无法改变犯罪事实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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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开”及司法严惩:2021年3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并移交检察机关。案件凸显了反腐败斗争中“零容忍”态度,尤其对政法系统“害群之马”的清理决心。
此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纪律红线,也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对腐败问题“露头就打”的持续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