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近年发布的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结合2025年最新通告,赣州市今年 仍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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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
全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各镇及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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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
中心城区及南康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附近关联区域全年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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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
中心城区及关联区域(梅林镇、茅店镇、储潭镇及赣州高新区全区域)全年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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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区域
- 崇义县:县城中心区域及乡镇重点区域(如加油站、林区、圩镇等)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放。
二、禁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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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 :全年禁放,无临时性开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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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赣县区 :全年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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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 :2025年1月25日(春节)至2月13日(元宵节)期间禁放。
三、其他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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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经营销售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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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法运输、携带、邮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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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及托运行李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违规处罚
违反禁放规定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五、特别说明
- 2023年12月31日晚章贡区曾发布临时性通告,允许黄金广场、龟角尾公园限时限区域燃放,但该措施已过期,现恢复全年禁放。
请广大市民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环境安全和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