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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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其中,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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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规定:
- 顺产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为128天。
- 难产(含剖宫产)的,在此基础上增加15天,即143天。
-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3个月至7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7天产假;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享受7天产假;输卵管结扎的,享受21天产假;输精管结扎的,享受15天产假;输卵管复通、输精管复通的,享受15天产假。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发放。若生育津贴高于原工资的部分,用人单位需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