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通信建设规定,综合相关搜索结果,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通信设施的法律地位与保护要求
-
公共基础设施属性
通信设施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危害其建设与保护的活动。
-
政府职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将通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推进共建共享。
-
公安机关负责查处扰乱通信设施建设秩序的违法行为。
-
二、通信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管理
-
规划协同
无线电传输活动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无线电管理条例,涉及跨地区项目需加强统筹调度。
-
行业监管
-
城市道路信息中心等基础设施由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管理。
-
通信设备经营许可证审批由市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三、安全保障与社会责任
-
安全技术措施
无线电线路需采取技术措施确保基础设施完好有效,重点监控系统工程需保障运行安全。
-
社会责任
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设施保护管理制度,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保护工作。
四、其他相关规范
-
无线电设备管理 :无线电设备发展需纳入地方经济政策,优先考虑基础功能与信息化需求。
-
社会资本参与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通信设施建设,通过政策扶持促进技术创新。
以上规定体现了浙江省对通信设施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框架,既保障了基础设施安全,又促进了通信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