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找到黑龙江省富锦市土地回收的最新政策,但我可以为您提供黑龙江省土地有偿退出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的相关政策供您参考:
黑龙江省土地有偿退出
- 土地确权后多余土地处置:对于农村家庭中拥有两处或以上宅基地且两年内未进行产权处分的,村委会可申请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继承关系获得的额外宅基地不受此限。
- 补偿规范:耕地类土地补偿费参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0%至100%计算,必要时可上调以确保农民生活水平。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
- 入市交易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依法、自愿、公平、公开进行,遵循规划引领、用途管制等原则。
- 交易方式: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出让方式,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
- 合同签订与备案:交易成功后,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合同并备案。
- 土地使用权收回: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无偿收回。
如果您需要了解黑龙江省富锦市土地回收政策,建议您关注富锦市政府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