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沧州最新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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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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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城区(含京台高速、石黄高速、廊沧高速合围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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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辖区(如任丘市、河间市等)政府可划定其他禁放区域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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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区域
- 垒头乡、商林乡、陌南镇、段村镇、韩村镇等部分乡镇全年禁止燃放。
二、禁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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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禁放时段 :京台高速、石黄高速、廊沧高速合围区域全年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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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限时燃放 :未列入全年禁放区域的地方,允许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燃放,时间为每晚7点至次日凌晨1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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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 :若遇重污染天气预警,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放。
三、禁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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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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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单位、公共文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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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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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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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共绿地、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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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集贸市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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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燃放 :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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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 :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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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储存 :无证经营或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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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承办婚庆服务的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劝阻不力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罚款。
五、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加强宣传,倡导文明过节,推广环保替代品。
六、举报机制
鼓励公众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经查实可获奖励。
以上政策综合自政府官方文件及应急管理部门通告,建议市民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环境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