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79年青海杨国英事件的处理结果,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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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英的最终处理
杨国英因包庇其子杨小民故意杀人案,于1984年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年10月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一处理结果是在《光明日报》发表系列报道引发全国关注后,中央调查组介入调查并核实事实后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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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与处理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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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杨小民因琐事杀害省委大院工作人员王强,本应判处死刑,但因杨国英的干预改判为死缓,后再次改判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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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处理过程历时近10个月,1979年12月法院作出初步判决,但因杨国英的权势影响,司法程序严重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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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与后续
该案件因司法不公引发广泛舆论谴责,1984年《光明日报》的报道成为推动案件公正处理的关键。中央调查组的介入和高层重视,最终确保了杨小民受到应有惩罚。
总结 :杨国英因滥用职权、包庇犯罪,最终被依法惩处,体现了司法机关在权力监督下维护法律公正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