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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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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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次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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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次 :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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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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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需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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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列申报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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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博士后(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助期满且留苏工作)可申报第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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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博士(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助期满且在本省工作)可申报第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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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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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需在分配名额内推荐人选,第二层次最多1名,第三层次最多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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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列申报渠道不占单位指标,且与教育厅选拔渠道不得同时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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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教育局及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