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63”专项行动方案是江苏省为响应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而制定的一项综合性行动方案。该方案于2016年12月启动,核心目标是通过三年努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性好转。以下是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江苏省实现以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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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设区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2%以上,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70.2%,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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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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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煤炭消费总量1000万吨,完成规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削减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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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落后化工产能,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占比提升至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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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体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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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30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设区市覆盖率达20%,其他城市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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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100条以上黑臭水体整治,南京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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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任务
方案围绕“两减六治三提升”展开,具体任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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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煤炭消费和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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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关停、搬迁、升级、重组化工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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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清洁能源,降低工业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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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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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治理 :重点整治太湖水环境,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提升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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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管理 :建立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推广镇村全域分类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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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污染防控 :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推广生态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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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 :完善监测体系,严查违法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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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生态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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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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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省化工园区VOCs监测体系,完成6000家化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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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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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
成立由省委、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的263专项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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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创新
建立减煤风险预警机制和月度通报制度,对重点地区驻点督办,确保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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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共治
鼓励群众举报污染行为,公开曝光违法企业,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四、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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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 :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化工企业排查和分类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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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年 :持续推进产业升级、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定期考核评估进展。
通过“263”专项行动,江苏省力图构建系统化、协同化、法治化的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