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
根据2025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版,育儿假新规定如下:
一、育儿假时长与共享机制
- 基础时长
在子女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 10天育儿假 ,且不随子女数量增加而延长。
- 共享政策
-
若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可 共同使用 这10天假期,无需分别申请。
-
若子女数量超过3个,每多生育1个子女,育儿假增加 5天 。
二、假期计算与使用规则
- 计算周期
按自然年计算(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子女周岁为计算年度。
- 拆分与连续性
-
育儿假可 分次申请 ,每次不少于1个工作日,但需在当年使用完毕。
-
若当年未休完,剩余假期 不可延续至下一年 。
- 特殊情况处理
-
子女满3周岁后,剩余月份仍可享受对应天数的育儿假。
-
夫妻异地工作可合并使用育儿假。
三、权益保障措施
- 工资福利
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及绩效,不得因休假降薪、调岗或解除合同。
- 争议解决
开通12345市长热线专项通道处理相关争议。
四、其他配套支持
-
独生子女家庭 :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增加5天护理假;患病住院的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护理假。
-
生育支持 :政府通过财政、税收、住房、教育等措施减轻家庭负担,例如配租公租房时给予照顾。
以上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广东省内所有符合条件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