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在辞职后可以自己继续缴纳,关键方式包括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转入城乡居民医保或找到新工作后由单位续缴。其中,灵活就业参保可保留职工医保待遇但需承担全额费用,断缴超过3个月将影响报销资格和缴费年限累计,需特别注意补缴规则与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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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接续
辞职后一个月内可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平台(如政务服务网)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按当地平均工资的5%-10%缴纳(含单位与个人部分),缴费次月即可恢复职工医保待遇。若中断缴费在3个月内补缴,可追溯中断期待遇;超过3个月补缴则需重新计算等待期(通常6个月)。 -
转入城乡居民医保
经济压力较大时可选择城乡居民医保,按年缴费(约350元/年),但报销比例和范围低于职工医保。需注意:从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后,若再恢复职工身份需重新累计缴费年限。 -
新单位接续或补缴
辞职后1个月内找到新工作,由新单位直接接续缴费无断档;超过1个月需自行补缴中断费用。部分城市允许失业保险代缴医保(领取失业金期间),但需主动申请。 -
断缴风险与补救
断缴次月起无法享受统筹报销,个人账户余额仍可使用。补缴时需额外支付滞纳金(日万分之五),且超过1年断缴则不可补缴中断期费用,仅能重新参保。
总结:辞职后医保续缴应优先选择灵活就业参保以维持高保障,短期内可过渡为居民医保。务必在3个月内完成接续或补缴,避免待遇空窗期与年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