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社保政策,沈阳市社保缴费基数及医保待遇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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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2025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 8073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也同步调整至该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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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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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比例:8.6%(职工医保+生育保险)
- 其中职工个人缴费2%,用人单位缴费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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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6%
- 月缴费标准为 484.38元 (8073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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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参保缴费后,医保待遇通常从 次月开始生效 。例如2025年1月1日缴费的,2月1日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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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全口径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缴费基数;低于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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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附加险
需同时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年缴费标准为132元(在职)或24元(退休),按月从个人账户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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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基数差异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为690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469.2元。若期间参保,需关注政策过渡安排。
建议参保人员及时通过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或官方APP确认缴费及待遇享受情况,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医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