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政策,沈阳市社保缴费基数及医保待遇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与比例
-
缴费基数调整
2025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 8073元 ,适用于全体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
缴费比例变化
-
用人单位 :缴费比例仍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8.6%(含职工医保2%+生育保险0.6%);
-
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比例由6.8%调整为 6% ,月缴费标准为 484.38元 (按新基数计算)。
-
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
-
计入标准 :按职工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
-
退休人员 :每月由统筹基金划入80元;
-
灵活就业人员 :不建立个人账户。
三、医保待遇生效时间
参保人员自 2025年1月1日起 即可享受调整后的医保待遇,无需等待缴费期。
四、其他说明
-
若职工本人工资高于上年全口径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缴费基数;
-
若低于60%,则按60%计算缴费基数;
-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仍按原基数(6900元)和比例(6.8%)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通知及政府公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