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西安市生育险已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合并后实现“四统一”: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流程,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按医保标准报销,门诊产检补贴最高1000元,住院费用纳入医保统筹支付,并保留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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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核心内容
两险合并后,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医保费统一征收,用人单位按8%比例缴费(公务员7.5%),个人仅需缴纳医保费2%。灵活就业人员同步纳入保障范围,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但不含生育津贴。 -
待遇变化亮点
- 门诊补贴:产前检查费用限额补贴1000元,计划生育手术(如流产、节育手术)按项目分档补贴,最高1500元。
- 住院报销:取消原顺产4000元、剖宫产6000元的定额补助,改为按职工医保住院比例实时结算,与医保共享年度支付限额。
- 生育津贴:企业女职工产假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计算发放,公务员及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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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政策
男职工配偶未参保的,不再享受50%分娩补贴;失业人员生育费用由失业补助金支付;灵活就业人员与职工享受同等医疗待遇,但需自行承担门诊超额部分。 -
办理流程简化
市内定点医院生育可直接挂账结算,津贴申报由系统自动完成;异地生育需单位提交病历等资料至医保经办机构零星报销,费用拨付至单位账户。
提示:合并后政策覆盖更广、报销更便捷,但需注意缴费连续性(如生育时医保需满12个月)。建议参保人提前核对待遇细则,确保材料齐全以高效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