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社保基数10700元属于第二档缴费基数,适用于非私营单位职工,略低于当前缴费基数上限(22607元),但高于私营单位缴费基数上限(109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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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划分标准
兴安盟社保缴费基数分为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两类。非私营单位2023年度缴费基数上限为22607元(月平均工资7535.5元的300%),下限为4521元(60%);私营单位上限为10917元,下限为2183元。10700元介于非私营单位下限与上限之间,属于中等偏上水平。 -
适用人群与保险类型
该基数主要适用于非私营单位职工,涵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个人承担养老保险8%。 -
实际意义与影响
选择10700元作为缴费基数,意味着职工社保待遇(如养老金、医保报销)将高于最低档,但需承担更高的个人缴费金额。企业也需按比例缴纳更高费用。
提示: 具体缴费比例和基数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