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退休人员医保补缴政策规定: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需按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一次性补缴或选择延迟缴费至规定年限(男25年/女20年),补缴后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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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条件与年限要求
男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女性满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太原市实际缴费不低于5年。若退休时未达标,需补足差额年限。 -
补缴方式与标准
- 一次性补缴:按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计算,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 延迟缴费:退休后继续按月缴纳至规定年限,费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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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2007年6月前参保的单位,2010年底前退休人员实际缴费年限按5年核定;2016年后参保的需满25年。视同缴费年限可计入累计年限。
提示:补缴后即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建议提前规划缴费年限以避免额外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