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险个人不能缴纳。
在成都,生育保险的缴纳主体是用人单位,个人无法单独缴纳。根据相关规定,生育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一种,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无需承担费用。
1. 生育保险的缴纳方式
- 单位统一缴纳:在成都,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每月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5%至0.8%的比例缴纳,具体比例根据单位性质和所在地区确定。
- 个人无需缴费: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这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2. 生育保险的待遇享受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职工在生育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
- 生育津贴领取: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生育津贴,用于弥补因生育导致的工资损失。
3. 生育保险的转移接续
- 跨地区转移:如果职工在成都缴纳了生育保险后,需要到其他城市工作并继续缴纳生育保险,可以在新城市申请将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灵活就业人员: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等无法通过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总结
在成都,生育保险个人不能缴纳,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等待遇。如果有特殊情况无法通过单位缴纳生育保险,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其他参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