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单位
生育津贴的材料提交主体是 女方单位 ,具体流程如下:
一、材料提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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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接收单位
生育津贴需由女方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接收所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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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若配偶单位配合,女方可持材料至配偶单位盖章签字后返还女方单位。
二、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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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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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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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出生证及独子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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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 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及就诊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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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
- 包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期截止日期的《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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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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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需额外提供《上海市计划生育审核表》或《生育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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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员工需提供居住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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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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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集 :女方单位在产后3个月内收集并整理所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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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单位每月5日至25日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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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发放 :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直接打入女方个人社保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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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需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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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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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需在产后3个月内完成材料提交,逾期可能影响申领。
若单位未依法履行申报义务,个人可向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