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门诊慢病报销政策
- 统一病种范围和认定标准:执行全省统一的46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和相应的准入(退出)标准。
- 不设起付标准:从2025年1月1日起,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
- 按病种设置月度支付限额:门诊慢性病按病种设置月度支付限额,例如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居民医保支付限额为300元/月。
- 医保基金支付70%: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70%。
- 门诊特殊疾病参照住院管理:门诊特殊疾病参照住院管理,不单独设置年度支付限额。
一、门诊慢特病分类
门诊慢特病分为门诊特殊疾病和门诊慢性病:
- 门诊特殊疾病(11个病种):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尿毒症透析、结核病、重性精神疾病等。
- 门诊慢性病(35个病种):包括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甲状腺功能减退(亢进)症、肾病综合征等。
二、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
- 报销比例: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70%。
- 支付限额:
- 门诊特殊疾病参照住院管理,不单独设置年度支付限额。
- 门诊慢性病按病种设置月度支付限额,例如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居民医保支付限额为300元/月,肾病综合征(原发性)支付限额为375元/月。
三、报销范围
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与认定病种相关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药品(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及院内制剂)、检查、检验、治疗及医用耗材等医疗费用。
四、申请流程
- 申请时间:非定额门诊慢特病随时受理,即时享受待遇。
- 申请材料:医疗手册、旧医疗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 申请地点:参保人员可选择任意一所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实行“一站式”办理。
五、其他规定
- 多个病种享受待遇原则:同时患有多个门诊慢特病的,除互斥病种外,按相应原则享受待遇。
- 政策过渡: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逐步过渡到现待遇标准。
通过以上政策,太原市为门诊慢特病患者提供了更规范、更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如有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