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工伤医疗费用 不能直接通过医保报销 ,具体说明如下:
一、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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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工伤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住院费、药品费等)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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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情况
若单位未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医疗费用需由单位全额承担。
二、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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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责任
若工伤由第三方责任导致,且第三人未支付或无法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但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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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就医
在境外就医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三、报销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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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需在事故伤害发生或确诊职业病后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经认定为工伤后,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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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
医疗费用通常由单位垫付,也可由职工垫付,不影响工伤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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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报销
若单位已通过工伤保险报销,职工不得再申请医保报销,反之亦然。
四、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有明确区分,二者不可混用。
工伤医疗费用应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医保不参与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