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退回的生育保险需根据款项归属进行分录处理:若款项归员工所有,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若企业已垫付工资,则冲减“应付职工薪酬”。 以下是具体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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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直接收款场景
- 收到医保局退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生育保险 - 支付给员工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生育保险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 收到医保局退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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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垫付工资后收款场景
- 企业已发放产假工资,收到生育津贴后需冲抵: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 - 实际支付差额给员工(若有):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 企业已发放产假工资,收到生育津贴后需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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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垫付医疗费的特殊情况
- 员工先行垫付并提交单据: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员工 - 企业收到医保局退款后返还员工:
借:其他应付款——员工
贷:库存现金
- 员工先行垫付并提交单据:
提示:企业需明确款项性质,确保分录与实际资金流向一致,同时保留完整凭证以备税务核查。若涉及多部门协作(如HR与财务),需及时同步信息以避免账务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