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根据河北省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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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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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
- 起付线200元,6000元以下报销82%,超过6000元部分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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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
-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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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
- 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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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非定点医院
-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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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对特定疾病(如重大疾病)提供额外援助,具体比例需符合新农保大病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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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额度 :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时,报销比例可提升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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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甲类药品报销80%,乙类药品报销60%。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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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比例基于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或年度调整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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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场景(如部队医院、营利性医院)报销比例更低。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点和费用情况,结合当地最新政策确认具体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