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农合)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级别和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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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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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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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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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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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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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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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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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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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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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起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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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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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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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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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门诊处方药、住院药品均有限额,具体以医保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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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优惠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时,除基础报销外,每天可额外报销10元,最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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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报销比例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7-2024年浙江省农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