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分段计算,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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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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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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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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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封顶线:每年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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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区)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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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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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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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封顶线:每年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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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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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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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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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封顶线:每年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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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级(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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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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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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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封顶线:每年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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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疾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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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如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6种疾病,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按全额报销;非救助对象按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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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大疾病 :如终末期肾病、癌症等18类疾病,按70%(三级医院)或75%(二级医院)报销。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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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额度 :实际补偿金额 =(可报销费用 - 起付线)× 报销比例,但不得超过年度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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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医疗机构的影响 :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更高,例如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可达95%。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最新规定,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