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沈阳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比例主要分为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三类,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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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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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因急危重症在医疗机构急诊抢救或120急救车实施紧急救治期间,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含治疗费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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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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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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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 :起付标准40元/季,报销比例55%,最高支付限额150元/季,一般诊疗费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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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 :可同时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5%,最高支付限额50元/季,一般诊疗费标准6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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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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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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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2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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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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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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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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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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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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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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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 :医疗费用≤10万元,一级医院报销65%,二级55%,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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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医疗费用≤18万元,一级医院65%,二级60%,三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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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年龄阶段 :医疗费用≤10万元,一级60%,二级55%,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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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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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种重大病种 (如艾滋病、结核病、恶性肿瘤等):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70%,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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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门诊慢特病 :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70%,三级6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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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门诊统筹、急诊等均设起付线,具体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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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普通住院封顶线为10万元,特殊群体(如学生/儿童)为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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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8073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6%。
以上信息综合自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及官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