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育津贴申领政策明确: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职工,可在次日起3年内申请生育津贴,且用人单位需在职工产假期间连续缴纳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仅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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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窗口
- 2021年10月1日后生育的职工适用3年申领期,此前生育的按原政策1年内申领。
- 津贴拨付时限已缩短至10个工作日,提升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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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要求
- 职工分娩当月及上月需正常参保,断缴后补缴不计入连续缴费。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同步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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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产假期间更换单位的,由新旧雇主分别申领对应时段津贴。
- 用人单位注销的,个人或承继单位可申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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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覆盖范围
- 未就业配偶仅报销医疗费用,不享津贴;灵活就业人员不享津贴但可报销产检费用。
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备齐材料通过单位申领,确保社保连续缴费以保障权益。政策细节可通过各地医保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