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保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制度奠基阶段(1951-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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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制度
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为国有及集体企业职工提供全额医疗费用保障,职工家属可获半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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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医疗制度
1952年《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发布,覆盖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个人无需缴费。
二、改革探索阶段(1978-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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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1955年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联合保健站成立,开启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但受限于经济条件,20世纪80年代逐渐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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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试点
1994年江苏、江西开展“两江试点”,探索职工医疗保险改革。
三、制度建立阶段(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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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出台与制度确立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全国范围内职工医保制度正式建立,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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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与实施时间
职工医保于1999年初全面启动,1999年底基本完成全国覆盖。
四、制度完善阶段(1999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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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试点
2007年启动试点,2010年推广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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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
2003年启动试点,2016年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
总结
中国医保制度的核心起点是199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面建立,而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工作始于1999年。此前,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分别覆盖特定群体。当前医保体系已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的广泛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