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慢特病申请鉴定需通过医保定点医院或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经专家审核后备案即可享受待遇。关键流程包括:材料准备(病历、诊断证明等)→定点医院或医保窗口提交→专家鉴定(5-10个工作日)→审核备案→次月享受待遇,部分病种需每两年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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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与范围
参保职工或城乡居民(含异地居住人员)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规定病种均可申请。初次认定或病情变化需重新提交材料,非复审病种通过后长期有效。 -
材料准备
需提供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两次以上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复印件,填写《陕西省门诊慢特病申请鉴定表》。异地居住人员可向参保地定点医院提交资料。 -
办理流程
- 提交材料:工作日到定点医院慢特病窗口或医保经办机构递交申请。
- 专家鉴定:医院组织专家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需进一步检查时费用自理。
- 备案生效:通过后由医保中心备案,次月享受待遇(部分病种当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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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复审病种需在到期前3个月重新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 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异地结算病种已扩大至10类。
提示:具体病种清单和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