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一、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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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640元,总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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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以每人每年约75元标准划拨,具体金额由各统筹区根据经济水平调整。
二、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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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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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34万元,10万元以下报销60%,10-20万元报销70%,20万元以上至最高限额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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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线1万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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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 起付标准100元,在职人员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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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资助
- 特困人员全额资助,脱贫不稳定人口90%资助,低保对象及边缘易致贫人口不低于60%资助,2025年其他脱贫人口降至60%。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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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全面执行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先自付5%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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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 :职工参保人员省内流动时,医保关系自动转移,缴费年限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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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连续参保满4年,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000元,断保1年降低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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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报销激励 :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000元。
四、缴费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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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已结束(2024年12月28日截止),2025年缴费分两次进行(9-11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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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生效时间 :缴费到账3个月后开始享受报销待遇。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统一标准与地方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尤其对低收入群体和老年人提供了更有力的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