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统一,无户籍限制
2025年山西省医保政策以统一标准、扩大覆盖范围为核心,具体调整如下:
一、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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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全面取消
无论户籍所在地,只要在山西省居住(含持暂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居民,均可纳入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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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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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次年参保即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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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2年以上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退出其他医疗保障后补缴居民医保,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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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享受分类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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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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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统一 :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贴670元,全省执行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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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25日,逾期需补缴并设置3个月以上待遇等待期,断缴年限越长等待期越长。
三、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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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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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在三类医院报销60%,基层医疗机构报销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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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用药报销60%,年度限额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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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46种疾病统一准入标准,2027年前实现待遇全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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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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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三类医院100元、二类400元、一类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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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类85%、二类75%、一类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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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7万元,二次报销比例分别为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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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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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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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4年,大病保险额度每年提高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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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未使用医保者,次年大病额度额外增加1000元,最高可提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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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 断缴将清零累计年限,恢复参保需3-6个月等待期,断保越久等待期越长。
五、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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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与门诊慢特病 :2025年统一药品目录及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2027年前实现待遇全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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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可参加居民医保,不再受户籍限制。
以上政策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实现全省医保制度统一,进一步减轻居民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