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保慢性疾病报销政策,每月报销额度因病种、缴费档次及医保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综合整理后的信息: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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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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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低档缴费: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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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高档缴费: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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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职工医保报销65%,居民医保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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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
- 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等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低档)或80%(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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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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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低档缴费: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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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高档缴费: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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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病种报销限额
部分病种设有月度报销限额,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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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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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网膜静脉阻塞: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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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脂血症: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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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列腺增生(中/重度):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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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性痴呆: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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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病综合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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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中/重度):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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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28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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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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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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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按月结算,可错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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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遂平、于都县等地的报销比例和限额与省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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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人口
- 参保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可达85%。
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病种是否在报销范围内及最新限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