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
根据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 300元 ,具体细则如下:
一、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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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300元 (2024年1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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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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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每次就诊起付标准为40元,同一医疗机构一天内多次就诊仅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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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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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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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甲等: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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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其他等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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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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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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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性质 :300元为 当年最高支付限额 ,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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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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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仅限普通门诊费用,重大疾病、门诊慢特病等特殊病种需通过其他医保渠道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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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年度内医疗费用未超过300元,次年无需再缴费。
以上信息综合自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