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并未被取消,而是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四险一金”,具体变化如下:
一、生育保险的合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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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时间与范围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3月发布政策,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的合并。截至2022年9月,全国超20个省份已公布合并方案,但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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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的名称与内容
合并后统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保障内容保持不变,仍涵盖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检、住院等费用,生育津贴则替代了之前的生育保险待遇。
二、对个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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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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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仍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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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生育相关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能提高,且部分地区将生育津贴标准提升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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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方式
需通过职工医保渠道申领生育津贴,无需单独申请生育保险。
三、常见误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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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待遇未降低 :合并后生育保障水平不降低,甚至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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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变“四险” :生育保险被纳入医保基金,但整体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生育保险通过合并实现了资源整合与优化,个人无需担心生育保障中断或待遇降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