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涵盖重大疾病门诊和住院费用,具体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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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包括床位费、手术费、检查费、化验费、药品费、材料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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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费用
覆盖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肾移植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20种重大疾病,报销比例不低于50%,最高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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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医疗项目
包括恶性肿瘤门诊化学治疗、放射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等。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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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起付标准1.8万元,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报销比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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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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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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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万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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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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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起付标准1.34万元,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报销比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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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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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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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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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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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次年2月底前结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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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情形
包括工伤、酗酒、交通事故、自杀自残、计划生育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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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具体药品、诊疗项目以医保目录为准,目录外费用需自费。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6-2025年河北省医保政策,最新政策请以2025年4月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