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生育津贴申领指南,领取生育津贴所需材料如下:
一、必备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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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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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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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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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 证明婚姻关系,需与身份证同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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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 记录新生儿出生信息的官方文件,是申领的核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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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
- 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存折),需确保账户信息与身份证一致。
二、补充材料(视具体情况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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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 证明生育行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通常由医院或社区机构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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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凭证
-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或医疗费用发票(已报销的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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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
- 部分情况下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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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身份证件保持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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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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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若遇政策调整(如材料简化),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建议提前通过石家庄市医保局官网或经办机构确认最新材料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