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岳阳市生育津贴新规明确:符合条件女职工可享158天产假津贴,标准按单位上年度月均缴费工资计算,需由单位统一申领,且与工资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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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含补缴3个月内)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可申领津贴。参保未满10个月早产但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也可享受待遇。 -
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一胎顺产158天(含60天奖励假),难产或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终止妊娠按怀孕月份核定产假天数(如满7个月终止妊娠享75天)。 -
申领流程与材料
由单位通过湖南省医疗保障单位网厅或线下经办机构申报,需提交《生育津贴申领表》、出生证明、病历资料等。线上申领需单位维护银行信息,审核通过后拨付至单位账户。 -
注意事项
- 申领时限:分娩后1年内,逾期不补。
- 待遇冲突: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发放,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 违规处理:单位骗保需退还津贴,主动纠错可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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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群体待遇
男职工配偶无社保的,可申领一次性补助(顺产1300元、剖宫产1600元的50%);失业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享一次性补贴。
提示:建议参保职工提前确认单位缴费状态,产假结束后及时督促单位申领,避免超期。政策细节可通过“湘医保”平台或咨询属地医保部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