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主要与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最低按社平工资60%计发,顺产/难产/多胞胎情形享受不同天数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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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准,低于武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 -
发放天数
- 顺产:128天津贴
- 难产(剖宫产等):增加15天至143天
-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再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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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部分情况可补缴),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
发放方式
津贴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个人需提交生育证明、出院记录等材料。
提示:2025年武汉市社平工资动态调整,建议通过"鄂汇办"APP或社保窗口查询最新标准。